《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以来,各行业各单位都积极响应,垃圾分类工作陆续展开。那么成都市公布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、运输和处理生活垃圾发方式是怎样的呢?
大家可以看到,对于不同的垃圾,是需要使用专门对应的垃圾分类车来进行运输的。《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在垃圾运输环节也做了详细的规定,我们一起来看看都有些什么要求。
要求一:垃圾分类运输
在条例的第五章第四十条中明确规定了“市和区(市)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划及标准规范,组织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适应的转运站、可回收物分拣拆解中心、有害垃圾贮存点等设施,并配置分类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。”这几要求了我们的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是分类专用的,不能混装,不能错装。按照四个分类标准配置四种不同的垃圾分类车。
要求二:车辆分类标示明显
根据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一条第二点要求“作业车辆应当标示明显的分类收集、运输标识标志,并保持功能完好、外观整洁”。根据要求,我们不但要对车辆进行分类,而且车身应该明显标示出该车属于哪类垃圾运输车,并且有对应垃圾清运的功能。
国家2019年10月18日颁布的《GB/T 19095-2019》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。部分标志如下:
要求三:清运车辆停放
生活垃圾收集、转运场所位于城市道路两侧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生活垃圾收集、运输车辆的停放需求,在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清运车辆停车区域(主干道除外)。
在垃圾分类车选择上,我们的建议是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,先选择纯电动清运车。纯电动清运车更环保,运营成本相对较低。其次选择合适的转运车辆,如小区可选择电动三轮分类车,社区或机关单位可选择纯电动四轮垃圾分类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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